以法为帆 护航民营企业高质量发展

2025-02-19 09:34:53BY:lyw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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编者按

DeepSeek引发全球新一轮AI应用热潮、宇树科技的机器人在春晚亮相,还玩起了高难度的转手绢······2025年的这个春天,新征程上的中国民营企业大显身手,向“新”而行,向“高”攀登,彰显了生机与活力。2月17日上午,一场备受瞩目的民营企业座谈会在北京举行。党中央再度专门召开民营企业座谈会,意义重大,深刻体现出党中央对民营企业和民营经济的关怀和重视。
本文摘取“现代化新征程丛书”《优化营商环境:进一步释放生产力》中有关完善民营企业内外法律风险防范制度的内容,供读者参考。第一,支持民营企业建立法律风险防控体系,增强民营企业守法意识。

政府应引导和支持企业设立专职的法务、风控等管理岗位,为企业提供内部法务、风控支持。倡导民营企业聘请具备一定法律知识和工作经验的律师担任企业常年法律顾问,帮助企业防范法律风险、解决纠纷,最大限度地避免或降低各种损失,有效保护企业的合法权益。积极发挥法务及风控人员、法律顾问在企业日常经营中的作用,引导企业和企业家遵守法律、理性表达诉求、依法维权,提前化解社会矛盾。

第二,加强普法宣传,引导民营企业树立守法观念,通过合法方式解决纠纷。

支持企业协会和商会等中介组织定期开展普法宣传活动,大力推进民营企业家学法用法,提升民营企业家法律风险防范思维和知法守法意识。鼓励和引导民营企业通过协商、调解、仲裁等方式解决纠纷,通过法律手段保护其合法权益。支持行业协会、商会和其他社会组织依法设立行业性专业性调解组织,商会、商事仲裁机构和其他社会服务机构依法设立商事调解组织,构建起多元化的民商事纠纷解决机制。

第三,全面构建亲清新型政商关系,规范政商交往,约束政商行为。

引导民营企业积极行使法定权利,自觉履行法定义务,遵守诚实信用及公序良俗原则,不损害公共利益及他人合法权益。倡导民营企业讲诚信、守商规、走正道,遵纪守法办企业,光明正大搞经营。规范公务人员与民营企业的交往,构建政府与企业良性互动的政商机制和环境,畅通政商正常交往的途径,既要防止官商勾结、私相授受的亲而不清,又要防止为官不为、懒政怠政的清而不亲。

改革开放 40 多年来,民营企业的发展成绩有目共睹,其地位和作用已毋庸置疑。营商环境是民营企业赖以生存和发展的土壤,也是一个国家和地区的重要竞争力。优化我国营商环境,重点就是要解决民营企业发展中面临的困难问题,而保护民营企业的合法权益又是重中之重。可以说,推进我国营商环境法治化建设,最重要的就是有效保护民营企业的合法权益,从立法、执法、司法和守法等 4 个方面共同推进,全面提升对民营企业合法权益保护的法治化水平。

以上文字摘自“现代化新征程丛书”《优化营商环境:进一步释放生产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