从”幼有所育”到人口高质量发展

2026-06-08 09:35:49BY:lyw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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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年5月22日,《国务院关于推行常住地提供基本公共服务的实施意见》指出,建立健全基础教育各学段学龄人口变化和教育资源需求监测预警制度,根据学龄人口“洪峰”推移灵活设置各学段学位,相关教育经费向人口流入地、教育基础薄弱地区倾斜,支持建设公办普通高中,更好满足学龄人口就读需求。加强人口流入地医院病房改造提升,改善群众就医条件。开展人口流入地社区嵌入式服务设施建设和运营管理,就近为随迁老人、儿童、残疾人提供照料看护服务。

《中国儿童发展报告2025:以儿童早期发展奠基人口高质量发展》一书认为构建普惠性儿童早期发展公共服务体系、强化家庭支持以提升家庭科学育儿能力,对我国人口高质量发展至关重要。

、构建普惠性儿童早期发展公共服务体系

(一)推进城市的普惠托育服务发展

在城市全域规划“十五五”时期的布局,加强制度创新与配套改革,加快构建以托育综合服务中心为枢纽,以托育机构、社区嵌入式托育、托幼一体化、用人单位办托等为网络的 “1+N” 托育服务体系,提供价格可负担、质量有保障、运行可持续的普惠托育服务。

(二)在农村地区建立普惠的育幼服务体系

在居住分散、家庭结构失衡、基础设施薄弱的农村地区,尤其是欠发达地区,打通部门权限和职能的分割,协同加大婴幼儿家庭养育照护支持力度。因地制宜,将入户家访与养育中心模式有机融合。对于地理环境恶劣、社区网络覆盖不足的偏远山区,经济不发达村落或散居家庭,需要通过家访服务实现服务覆盖,在此基础上辅助建设一定数量的养育中心,增加集体养育交流和儿童社会交往机会。在人口较为集中且交通便利的农村地区,可更多依托乡镇卫生院或社区中心,通过集体服务模式,提升家长育婴育幼技能,在此基础上对一些居住分散及重点家庭进行家访服务。此外,针对困境儿童提供专项服务,倾斜资源,保障其全生命周期发展政策与服务的衔接。

(三)积极推进托幼一体化的育幼服务体系建设

紧密衔接国家逐步推行免费学前教育的战略部署,推动托育服务与学前教育有效衔接,加快明确国家层面的托幼一体化机构的准入机制和管理办法。因地制宜,根据当地儿童人口情况和教育资源基础,选择向上或向下模式:支持有条件的幼儿园向下延伸开设托班,或鼓励各类民办托育机构向上拓展服务至幼儿园阶段。在社区发展相对成熟、管理经验丰富的大城市或超大城市,可重点发展社区嵌入式托育与幼儿园衔接的协同发展模式。

二、强化家庭支持,提升家庭科学育儿能力

(一)加大对家庭生育的投入支持

坚持实施育儿补贴制度,逐步提高补贴标准,根据儿童年龄、家庭收入水平、家庭子女人数等,建立差异化的其他鼓励支持制度。坚持将3岁以下婴幼儿照护费用纳入个人所得税专项附加扣除,并逐步提高扣除标准。进一步完善生育休假制度,延长带薪育儿假,推行更加均衡的父母共享育儿假,推动增加额外的父亲育儿假配额,支持家庭成员兼顾工作与家庭育儿责任,减轻母亲职业发展压力。

(二)提升家庭科学养育的观念及知识水平

进一步扩大儿童早期发展理念和知识的宣传范围,充分利用“国际儿童节”“世界人口日”等关键时点,通过全媒体渠道广泛传播科学的儿童早期发展理念和专业的实操性素材,推动将科学育儿的社会共识切实转化为养育实践。在宣传内容上,应整合专家资源,开发普适性、本土化、通俗易懂、便于实操的科普材料,科学运用数字化产品和网络技术,帮助婴幼儿照护人掌握科学育儿方法,形成“政府引导、专家支持、家庭践行”的良性互动格局,使投资儿童早期发展的理念真正在家庭层面落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