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洋强国国际经验④|美国海洋科技创新体系建设的经验启示
编者按习近平总书记多次强调“海洋是高质量发展战略要地”,指出“要加快海洋科技创新步伐,提高海洋资源开发能力,培育壮大海洋战略性新兴产业”。浙江海洋资源丰富,区位优势更是独一无二。作为“一带一路”倡议的重要枢纽和东部海洋经济圈的重要组成部分,海洋经济已成为浙江经济发展的重要增长极,是助力浙江沿海地区取得高质量发展的“蓝色引擎”。本系列摘自《建设海洋强国:浙江的探索实践》一书中的相关国际案例和做法,供读者参考。

美国政府十分重视海洋科技创新力和竞争力的提升,其海洋科技创新管理体系的强大完善,包括以下几方面。
一是国家级海洋机构的兴建,成为美国海洋创新体系的核心,统领海洋经济的发展。包括建立美国海军研究署(1946年),海洋研究科学委员会(1957年),海洋科学、工程和资源委员会(1966年),美国国家海洋和大气管理局(1970年),以及国家海洋经济计划国家咨询委员会(1999年)等政府机构。
二是建立独立的海洋法制体系,形成法律约束,为美国海洋发展提供政策支持。2000年,美国将海洋政策从国家政策中独立出来,单独设立海洋政策委员会全权负责海洋相关领域的政策法规,并通过了海洋法,对国家海洋问题进行新的法律约束,旨在创造统一的、协调的国家海洋政策体系。此后,又陆续颁布实施海洋、海岸和五大湖管理法等多项法律,为美国海洋发展提供政策支持。
三是统筹和制定发展战略,构成美国海洋创新体系的顶层设计和行动指南,为美国海洋经济发展指明方向。美国制订的第一个海洋行动计划是《海洋学十年规划(1960—1970)》(1959 年);同年,制订《海军海洋学十年规划》,也是世界上最早的军事海洋学规划。随后,又陆续推出《我们的国家和海洋——国家行动计划》(1969 年)、《全国海洋科技发展规划》(1986 年)、《沿岸海洋规划》(1989 年)等。2004 年,《美国海洋行动计划》明确未来海洋经济发展战略的核心内容是优先规划和完成海洋研究。2007 年《美国未来十年海洋科学路线图——海洋研究优先领域与实施战略》出台,为美国海洋经济发展指明了方向。
四是海洋科研经费多方投入,形成完善的资助体系,为海洋科技创新提供雄厚的资金支持。为打造世界一流的海洋科技,美国在资金投入方面也一直处于领先地位。海洋科研经费的来源不仅有国家、企业以及社会捐赠,还包括国防部和海军。21 世纪初期,美国海洋开发经费已达数百亿美元,为海洋科技的深层次研究提供了雄厚的资金支持。资料来源:全立梅、王守栋、王素焕等:《国外海洋科技创新体系对天津的启示》,《天津科技》2018 年第 12 期。
——以上内容摘自《建设海洋强国:浙江的探索实践》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