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化农村集体经营性资产股份制改革,助力乡村振兴

2024-11-12 17:12:07BY:lyw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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农村集体资产股份合作制改革过程是推进我国农村集体经济产权界定的重要过程。改革开放后,农村集体资产股份制改革开始起步。农村集体经营性资产股份制改革于 2014 年试点后全面铺开,并在 2021 年基本完成。要在总结全国,特别是浙江、上海、广东等地改革经验的基础上,从顶层设计、政策配套、优惠落实、部门互联互通、加强监管和农村产权市场建设等方面,进一步深化集体经营性资产股份制改革,助力乡村振兴。

(一)进一步深化农村集体经营性资产股份合作制改革

首先,建议主管部门针对我国东中西部地区农村集体经营性资产股份合作制改革的不同现状,制定差异化的集体经济发展完善方案。东部地区可聚焦提高集体资产运营能力,实现保值增值。中部地区可聚焦做大做强集体经济组织,促进集体经济提质升级。西部地区可聚焦释放产权制度改革红利,重新培育集体经济发展动能。其次,持续推进村集体资源性资产的改革。农业农村部数据表明,在不包括村集体建设用地和农民宅基地的情况下,村集体资源性资产的价值是经营性资产的近3倍。深化集体建设用地、宅基地和资源性资产的改革对提升农民财产收入具有重要意义。最后,关注区域间农民收入差距扩大的现象,及时出台其他相关配套政策。建议加大中央对欠发达地区的农民收入转移支持力度,并把无村集体经营性资产的村列为重点扶持对象。

(二)适时开展针对农村土地资源的配套改革,充分发挥农村集体经营性资产股份合作制改革的效能

一方面,适时开展针对农村土地资源的配套改革。大胆探索农用地、宅基地、集体经营性建设用地等土地资源相关改革,盘活现有资产,吸引社会资本拓宽农村集体经济发展途径,有效助力乡村振兴战略的实施。另一方面,在承包地三权分置改革中,在切实稳定和保护农户土地承包权、放活经营权的同时,真正落实集体所有权。

(三)落实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各项优惠政策,提升农民获得感

首先,根据现阶段农村集体经济发展需求,制定具有过渡性质的税收政策,帮助农村集体经济实现顺利转型。其次,制定促进农村经济长期发展的税费标准,逐步实现农村经济与市场经济的对接。最后,加大金融体系对农村集体经济组织的支持力度;引导金融机构有针对性地制定专门贷款政策以及农业政策性保险政策。

(四)加强不同部门及政策间的互联互通

尽快实现股份经济合作社的登记赋码信息(系统)在税务、市场监管、民政、金融等相关部门间的互联互通,确保其市场主体地位得到认可。

(五)加强对农村集体经济组织的监管

首先,明确农村集体经济组织的主管部门,督促其进行会计核算、集体资产年度清查和定期报告。其次,加强对县、乡农村基层干部的法制培训,提高其依法办事能力。再次,对村集体经济组织开展第三方评估,对不同类别的经营性资产实施适应本类别资产的改革方案,提升信息透明度和村民监督权。最后,加大对侵害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利益行为的查处力度,确保集体经济组织和成员的合法权益,为新型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健康发展创造良好环境。

(整理/沈海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