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经济导刊丨数字资产的价值计量、税收政策与税制优化

2024-01-09 11:04:32BY:lyw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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数字时代,数据作为新的生产要素参与价值创造与分配,数字资产成为企业生产经营中创造价值的重要资产。特别是新型数字资产的出现对现行税制造成了一定冲击,对税收的调节功能形成了挑战。随着数据价值越来越高,这些数据的权属如何确定、其价值创造过程如何纳税等问题仍缺乏明确规定。数字资产的价值计量和税制优化成为当前需要重点讨论的议题。

《新经济导刊》2023年第7期刊发中央财经大学财政税务学院教授、中央财经大学税收筹划与法律研究中心主任、北京大数据协会大数据专委会会长蔡昌的署名文章《数字资产的价值计量、税收政策与税制优化》。文章简要概括了数字资产的价值计量策略和我国数字资产的税收政策,对数字资产形成、使用、交易、处置的全生命周期进行分析,并提出相应的税制优化政策建议。

文章介绍,数字资产无实物形态且具有非货币性,价值受到成本、质量、使用年限等难以确定的因素影响较大,很难直接评估数据资产的价值。国内外数据平台为推动数字资产交易市场发展,在定价策略上总体选择了静态与动态相结合的方式,静态定价策略包括固定定价法、差别定价法、拉姆齐定价法等;动态定价策略包括自动计价法、协商定价法、拍卖定价法等。

文章强调,数据平台尤其是互联网企业使用数据资产创造价值,有必要对其价值增值部分或所得征税。目前我国对基于数据资产进行广告推送所取得的收入按照一般方式征税,既没有考虑数字资产在其中发挥的作用,也没有像国际上新设数字服务税那样对相关数字服务征税,按照现行的税制显然出现了一定程度的税源流失。基于我国已经对广告服务收入征收所得税及文化建设费的现实情况,结合我国整体税制执行情况,不建议增设“数字服务税”等类似的新税种。但对于没有纳入征税范围的数据资产,当使用数据资产创造价值时应考虑增设“数据资产税”等新税种。对于已经确认入账的数据资产,可借鉴无形资产使用过程中的折旧、摊销方式进行税前列支相关成本费用。

(整理/徐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