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发展观察|稳定政策预期 提振民企信心

2023-10-24 12:51:00BY:lyw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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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年7月,《中共中央 国务院关于促进民营经济发展壮大的意见》发布,强调持续优化民营经济发展环境、加大对民营经济政策支持力度、强化民营经济发展法治保障、着力推动民营经济实现高质量发展、促进民营经济人士健康成长、持续营造关心促进民营经济发展壮大社会氛围等,同时要求加强组织实施。

《中国发展观察》杂志2023年第7期刊登了国务院发展研究中心企业研究所副所长、研究员马源和国务院发展研究中心企业研究所副研究员单衍菲的联合署名文章《稳定政策预期 提振民企信心》,就相关问题提出建议。

一是坚持问计于企,增强政策针对性、有效性。推动各级政府出台涉企政策时要向企业家问计求策的制度性要求,畅通民营企业家建言献策渠道,做实政策出台前的合法性审核、公平竞争审查等刚性要求。深入开展调查研究,充分预判政策潜在覆盖范围、影响程度,统筹考虑配套解决方案,特别是涉及规划调整、技术标准更新、优惠政策改变时,要考虑补偿机制、过渡期、历史遗留问题等,对因政策调整造成企业合法权益受损的,要依法予以补偿。对新技术新业务要引入“敏捷监管”理念,与业界及时商定标准,多运用可适时调整的部门规定,避免“一上来就管死”。对政策实施后出现的新情况新问题,要及时评估、纠偏回应。

二是强化政策取向的一致性、协同性。涉企重大政策必须慎重,要把政策的力度、速度和社会承受度结合起来。对新技术新业务,要规范各类审查,提高可预期性,形成激励创新合力。

三是将政策落实和监管执法纳入法治化轨道。各地各有关部门应及时公开和主动推送涉企政策,扩大知晓面。加快出台公平竞争审查条例,查处滥用行政权力不当干预市场竞争行为。坚持分类施策,政策实施要留出足够的适应期、缓冲期、调整期。对政策执行不到位或“选择性执行”等问题线索,要及时核实、依法解决。对项目审批进度、行政处罚等信息,要增加透明度,让企业明明白白。

四是畅通政企沟通渠道和优化舆论环境。构建亲清政商关系,落实“三个区分开来”, 对于明确规定不予问责或免予问责、从轻或减轻问责等情形,要激励和约束并重,完善容错纠错机制。引导企业主动适应新时期发展要求,走高质量发展道路。要切实落实“两个毫不动摇”,主动从制度和法律上把对国企民企平等对待的要求落下来。各级党政相关部门要加强与民营企业家的常态化沟通,为他们答疑解惑、办实事。对破坏营商环境的典型问题、突出问题开展专项整治,维护民营企业和企业家的合法权益。

(整理/杜悦英)